关于贯彻公安部令第123号加强驾驶考场改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 2 3号)关于机动车驾驶入考试内容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督导组
(一)车管所成立由周云金所长任组长、戚继韧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副所长任组员的科目二、三考试设改建督导组。下设工作小组,由车驾管理科和综合 科(信息)相关人员、各分所考试员(各1人)、驾培协会领导及专家组成员,相关计算机公司(各1人)组成,日常工作由车驾管理科召集组织。
(二)督导组根据本方案和部局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审核各基地上报改建方案,督导工进展和质量,组织审核验收申报资料,组织考场试运行和验收。
二、考试内容
(一)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内容
1.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2.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其它增加的考试项目另行通知。
3.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4.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车管所另行确定。
(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1.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 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 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车管所另行确定。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为1 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为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 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为7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为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为3公里, 并抽取不少于2 0%进行夜间考试,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不进衍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3.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车管所根据各考试区域实际条件,视情增加通过桥梁、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三、考试场地、考试区域改造
(一)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设施改造要求
1.具备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场地驾驶考试的基地(恒通、金山、小昆山、大众、星火、公交),在场地改造中除保留原场地驾驶考试项目设施外,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复杂道路设施。
2.具备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场地驾驶考试的基地,在场地改造中取消原规定的移库、通过单边 桥、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档、起伏路行驶等设施,保留“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等设施。其它增 加项目另行通知。
3.场地驾驶考试改造后的道路总长度不得低于现实际使用长度。
4.其他车辆场地驾驶考试设施暂不作调整.
(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区域标志标牌调查要求
1.具备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基地(恒通、金山,小昆山、大众、星火),已经满足规定考试内容 要求的不再增加其它内容,不能满足考试要求或者增加通过桥梁、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内容的,应些调整考试线路、完善相关设施;考场应备案不少于三条考试线 路;考试里程必须符合相关车型考试里程的规定;考试路段起点、终点和每公里里程标志应当符合要求。
2.具备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基地,已经满足规定考试内容要求的不再增加 其它内容,不能满足考试要求的,应当调整考试线路、完善相关设施;考场应备案三条考试线路;每条线路的考试里程不得少于3公里;考试路段起点、终点和每公 里里程标志应当符合要求。
(三)安全文明教育宣传教育室设置要求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后,应在当日内完成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领证宣誓。具备科目三考试资质的基地,应当设置警示教育、宣誓室。警示教育、宣誓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教育片播放设备,挂图、安全常识体验等设施。
(四)考试场地及设施配置改建要求
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相关标准部局将在近期下发),其中小型汽车场地驾驶模拟高速公路设置模拟进出道口设施。
四、实施步骤
(一)具备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基地(恒通、金山、小昆山、大众、星火、公交),科目二场地改建实施步骤:
1. 11月2日前,拟改建的基地应根据本方案和部局下发的技术规范要求,对原改建方案再作修改后报工作小组审核。不改建的基地应向车管所书面上报放弃大中型客货车考试车型,同时,分别向培训主管部门和车管所上报关于进场单位的大中型客货车教练车去向安排。
2. 11月8日前,工作小组会同科目二场地改建单位,采用逐个单位、现场办公审核的方法确认改建方案。
3. 11月9日至12月20日,相关基地组织现场施工(条件成熟一家,开始施工一家),期间,工作小组要每周一次赴现场督导改建进展。
4. 12月21日起,组织改建后考场的试运行。
5.明年1月1日起,组织验收(成熟一家,验收一家)。
(二)具备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基地,科目二场地改建实施步骤:
1. 10月31日前,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和部局下发的技术规范确定改建工作方案。
2. 11月1 5日前,车管所会同相关基地和施工单位,采用逐个单位、现场办公审核方法确认改建方案(先期确认的可以先施工)。
3. 11月1 5日起,开始施工,期间,车管所要会同协会专家组成员赴现场督导。
4. 12月21日起,组织改建后考场的试运行。
5.明年1月1日起,组织验收(成熟一家,验收一家,新增模拟复杂道路考试项目,统一至明年一季度完成,3月31日起正式实施)。
五、相关工作措施
(一)过渡期的考试安排。明年1月1日起,对不进行改建的基地,车管所将停止大中型客货车考试安排及相应车型开班受理工作;此前已开班、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考试工作另行协调安排。对未按要求完成改建的考场(各车型),车管所暂停安排考试。
(二)施工期的考试办法。由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场改建项目变动较大,个别考试项目可能受建设施工影响无法正常进行,因此,施工期内受影响的考试项目暂停考试或调整至其它基地进行。
(三)技术保障。综合科(信息)组织协调相关计算机公司,切实做好过渡期考试预约和排考等技术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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